山西《宜居住宅建設標準》3月起實施
輿情忻州2月28日消息 記者從山西省住建廳獲悉,山西省工程建設地方標準《宜居住宅建設標準》(以下簡稱“《標準》”)將于3月1日起實施。該《標準》共分7章,適用于山西省行政區范圍內城鎮新建商品住宅的建設、維護。
宜居住宅是指在住宅建設、維護中體現以人為本的理念,堅持系統觀念,在規劃布局、戶型設計、施工建造、配建設施、物業服務等方面提升標準,推動實現質量更優、性能更高、環境更美、能耗更低,可以給居住者帶來更舒適便利的生活體驗的住宅。
該《標準》綜合分析影響住宅品質的各類因素,從項目選址、小區規劃、室外環境營造、建筑單體設計、施工、物業管理等方面,貫穿策劃、建設到運營等環節,全面提出宜居住宅建設品質相關標準要求。如:新建宜居住宅的日照標準應滿足冬至日累計1小時的要求,有條件的應提高標準,達到冬至日累計2小時;室內環境除滿足居住者所需的日照、采光、通風、隔聲等要求外,應關注室內熱、濕環境及室內空氣質量;鼓勵新建成品交付的商品住宅室內裝修采用菜單式、集成式、裝配式裝修及智能化家居。
《標準》中,除強調要“建得好”,還重點突出要管得好,從居民家庭實際需要出發,對物業管理、便民服務等,也提出可行性、人性化的要求。如:小區應設置智慧物業管理系統,應有面向全體住戶的APP終端,支持訪客邀請、訪客停車、遠程開門、遠程呼梯、費用查詢、信息發布、網上報修等功能。
此《標準》的制定,理清了住宅品質內涵要求,將引導房地產企業完整、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,提高新建住宅的健康、安全和宜居性能,開發建設全裝修、智能化、綠色低碳的宜居住宅項目,打造住房安全、設施完善、環境整潔、服務優化的完整居住社區,助力山西省城鎮居民不但“有房住”,更能“住好房”。(馬杰)
責任編輯:楊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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